1、南安市滨江机械产业基地滨江大道K0+000~K1+700段道路及其市政工程施工(招标编号为:南建标[2006]第28号),已批准建设。现决定通过对该项目发布招标公告,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本次招标工程预算价为14995366元,建设规模:滨江大道K0+000~K1+700,总长1700m,宽36m道路及其市政给水、排雨水、排污水等市政配套设施。
2.2工程建设地点为:南安市霞美镇滨江机械产业基地内
2.3工期:100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资金来源:自筹。
3、凡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并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本工程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选择承包人。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1投标人具有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分核发的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且具有独立法人实体地位的施工企业。
4.2投标人派出的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市政工程专业的项目经理资质。
5、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出售时间为2006年4月27日至2006年5月10日,每天8:30—11:30、15:00—17:30(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安市武荣大厦一楼)。
6、投标人接受资格后审时须提供下列(1)~(6)的证件原件和资格标供招标人审查,且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项目经理应准时参加会议。项目经理应于2006年5月24日9:00时签到。到会人员应随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1) 经年检合格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 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提供有效的证明原件证实可承担本工程);
(4) 企业所在地开户银行开具的人民币80万元保证金电汇或转帐支票凭证(不注明投标工程名称,交标时另附投标保证金确认函,表式附后)。保证金汇入: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南安建行一处;账号:35065639701226100001186。投标保证金递交应于2006年5月23日17:30时前汇入到指定账户,以截止期24小时前实时银行对账单为准;
(5) 企业所在地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6) 项目管理班子人员资格证件。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06年5月24日9:00时,提交地点为南安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南安市武荣大厦七楼会议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本人应当持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和身份证到现场核查登记。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招标文件资料售价500元,施工图纸售价700元,售后不退。
招标人:南安市滨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泉州诚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安市新华街299号二楼
联系人:沈志宏 黄章明
联系电话:0595-86393989 传真:0595-86383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