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越雷池一步来——江麓公司三措施 抓实“五个严禁”

2015-06-26 11:15:33

今年,江麓公司从教育、制度、监督和惩处四个方面认真落实“五个严禁”规定,自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收到了良好的实效。

一是加强了关于党纪法规的教育,在各类会议上强调党纪法规的严肃性,重点强调了“五个严禁”的内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各项纪律,在教育中借助中央、集团公司等多层次的真实案例警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遵纪守法。

二是完善了工程建设、大宗物资、设备采购等方面的制度,明确了领导人员插手、干预以及为配偶、子女、亲属从事营利性活动提供便利的禁止性规定。修改完善了原《废旧物资管理办法》、《外扩管理办法》等制度纳入到管理中来,如严禁领导人员子女、亲戚参与废旧物资竞价销售、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公司收集废旧物资等内容。于是,江麓公司委托湖南恒易拍卖公司进行了三次竞拍,彻底改变了原来固定收购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抓好内部管理、台账管理,把好交货程序,全过程进行跟踪,结果在内部报纸上刊登并接受广大职工群众监督。

三是严格按照中央组织部以及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的要求,开展了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制度自查,汇总报集团公司。今年3-4月,公司开展“五个严禁”专项检查工作,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120人进行了自查,填报“五个严禁”的承诺书,对个别领导干部子女亲属与本单位做生意进行调查处理。6月份,公司再次开展全面关于执行“五个严禁”的摸底调查,深入24个基层单位,与职工代表、管理人员、班组长、生产骨干等人员进行无记名问卷调查,对车间级以上领导干部是否存在违反“五个严禁”的情况进行摸底,共下发问卷207份,收回问卷207份,没有发现领导干部违反纪律的现象。正是这些措施得力,使得江麓公司领导在群众心中行得正,座得稳。信服于民,使不良风气不敢越过雷池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