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营业税差额纳税问题
税收是租赁的四大支柱之一,对租赁业的生存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租赁行业的发展目前处于融资租赁阶段。融资租赁营业税税基问题一直是业内人士关注的焦点。
内资租赁公司以融资租赁业务的毛利为税基交纳营业税。在实际融资租赁业务中,租赁公司几乎是按实际利息收入的10倍交纳营业税,金额几乎占到了全部利息收入的一半。融资成本在租赁公司被不合理地征收了营业税的同时,作为商业银行的利息收入又被再一次重复征收营业税。而中外合资租赁公司却是以融资租赁业务的净利润额为税基交纳营业税。这是目前内资租赁公司不得不接受的一个结果,但它十分严重地损害了内资租赁公司的竞争力,也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发展。
经营租赁是融资租赁业务的发展方向,在国内有很大的市场需求, 也有许多租赁公司已经开展了这项业务。
如果说融资租赁营业税的税基不尽合理,但融资租赁业务还可以免强做下去的话,那么目前经营租赁的营业税问题却使租赁公司完全不可能大规模开展经营租赁业务。经营租赁业务不论是设备的短期出租,还是中长期的经营租赁业务,一律按租金收入的5%交纳营业税。
从租赁理论和国内外的租赁实践来看,中长期的经营租赁业务实际上是简单融资租赁的高一级阶段,从租赁公司来说该业务成本与简单融资租赁基本一致,但在营业税税基上差别巨大。在保证合理利润的情况下,经营租赁业务只有通过提高租金的办法来消化高额税收。这样将损害租赁公司经营的积极性,阻碍租赁行业的发展。
三、优惠政策问题
在国外,租赁行业都拥有很大的优惠政策,我国有关部门对租赁逐步采取了一些鼓励性措施,但还远远不够,还需要在财政、税收、租赁保险、出口信贷等方面还需要采取更多的扶持措施。
目前我国租赁业还是一个不成熟的行业,应该允许各种类型的租赁公司存在,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开展有序的良性竞争。现代租赁本身就是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只有通过多方实践才能促进我国租赁行业的健康发展。外资租赁公司大肆进入我国租赁市场只是时间的问题,在此之前,在我们内部还自设壁垒,害怕竞争,这种做法和心态不利于未来参与国际竞争。
应该看到租赁公司作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实体,具有独立承担各种风险的可能,不会对国家的金融秩序造成影响,因此我们呼吁国家有关部门应进一步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在租赁公司关于融资租赁市场准入上应该采取跟国际接轨的通常做法,放低门槛,让更多的租赁公司经营进入合法化和有序竞争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中国租赁业的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