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通村公路工程A、B、C、D标段-2006年7月23日

2007-08-18 12:46:28

招标编号: 闽建施招字(2006)第(018)号

招标人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招标人名称: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民政府 。

2、招标人地址: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225号 ;邮政编码: 361102 。

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4、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厦门市嘉禾路327号太平洋广场南楼18B。

5、、招标项目名称: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通村公路工程A、B、C、D标段 。

6、招标项目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 。

7、招标项目实施时间: 2006年8月~2006年10月 。

8、招标项目性质、用途: 农村公路工程 。

9、本次招标,招标人将采用资格后审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可派人向招标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本招标工程项目资格后审文件要求提出资格后审申请。

10、本次招标设四个标段,具体合同段划分详见下表

合同段 招标内容 总投资额(万元)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通村公路工程A标段 新店刘五店至码头村道(全长0.985km) 89.30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通村公路工程B标段 新店镇浦边至洪前公路(全长0.4485km) 147.75

新店镇后村至蔡厝公路(全长0.682km)新店镇蔡厝村道及支线(全长1.165km)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通村公路工程C标段 新店镇霄垄村道(全长1.842km) 104.84

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通村公路工程D标段 新店镇东界至下店公路(全长0.93788km) 66.32

11、每位投标申请人可以同时对四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但同一投标申请人只允许中标其中一个合同段。中标顺序依次A、B、C、D标。

12、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

13、统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2006年7月19日至2006年7月23日,每天上午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节假日除外);地点: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翔安分中心。上述日期后至截标前仍可到福建省闽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嘉禾路327号太平洋广场南楼18B)。

14、每标段招标文件(含资格后审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人民币,图纸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15、投标申请人必须按照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要求将资格后审申请资料和投标文件于 2006 年 87 月 9 日上午 07:30 时至 09:30 时送达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翔安分中心交给招标人,迟到的申请书、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16、本项目投标担保金额为每标段 贰 万元人民币。

17、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联系。

18、本次招标的联系人: 王鸿渝 、谢兴民 ;电话: 5209800、 7800272;传真: 52098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