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成功地对拖欠机械工程款案进行了财产保全

2007-08-17 04:25:41
合肥市包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日前成功地对一起拖欠机械工程款案进行了财产保全,有效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该法院接到合肥国力工程机械公司的诉状,诉其客户繁昌县某单位拖欠购买工程机械款数万元。这家公司要求被告按约偿还款项并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控方提出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包河区人民法院快速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并立即派员冒着高温酷暑,驱车来到芜湖市繁昌县,对此案所涉及的标的物进行封存保全。在封存保全过程中,虽然遇到了被告方的百般阻挠,但执法干警耐心细致地做说服工作,最后顺利地对标的物进行封存,保护了受害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