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调控需防“一刀切”

2007-08-17 04:24:12
如果以供给与需求关系作为判断经济形势的根本依据,就不难看出目前我国社会经济的主要问题不在总量,而在结构。看总量,目前我国并不是在已经达到充分就业状态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增加投资、刺激消费、扩大需求,因而造成总需求大于总供给的名副其实的“过热”。然而目前我国绝对不属于这种情况。如果精打细算,至少在人力供给总量方面,我国还有很大潜力,可以满足公共卫生、国民教育等领域的更大需求。这就是说,当前我国某些领域的投资增长过快,充其量只是结构问题。

  当前房地产投资结构问题的突出表现是,在一些城市高档商品房和别墅出现不同程度投资过热现象的同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明显不足、供不应求。以首都北京为例,不仅大量外来打工者的居住条件极差,多数市民也还没有买上理想的住房。这并不是因为居住此类房屋的人们理想太高、不切实际,在等待更好的房子,只要能够买上经济适用房就心满意足。北京尚且如此,其它城市可想而知。城市化带来的新老城镇居民的住房总需求,必将在今后20年间持续地高速增长,而且住房质量的标准与档次,还需要适当提高。由于未来新住房的建设总量巨大,如果在住房设计标准与档次问题上思想观念偏于保守,5-10年后就显得落后,需要拆除重建,那将造成难以估量的严重浪费。

  当前钢铁水泥投资结构问题的突出表现是,大量技术落后、产品单一的小厂乘机盲目发展,而技术先进大厂新厂的现有产能一时又不能充分满足“长骨架”时期对钢铁水泥的巨量需求。解决这个问题的最佳途径是加快发展技术先进的大厂,通过市场竞争尽快淘汰消耗大、污染重、质量差的落后小厂。如果将行业内结构问题这一主要病因误诊为产业整体过热,对整个产业全面抑制,那就很可能事与愿违,延长落后小厂的实际寿命,给他们留下暂时蛰伏、日后再起的机会。

  我国是全世界水电资源最丰富的国家。然而,由于长期忽视和抑制水电投资,水电开发利用比率甚低,大量水能资源常年累月白白流淌。如此数十年,不知多烧了多少宝贵的、不可再生的煤和油。从这个角度说,我国将成为因压抑投资而造成能源巨额浪费的极少数国家之一。1830-1890年间美国修建了60万公里铁路,平均每年修建10000公里。然而,由于对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的长期压抑,直到今天我国建成的铁路仅7万多公里,还不到那时美国的1/7,任何一个五年计划时期都不如当时还没有大型工程机械的美国1年修建的铁路多。现在面对电力与运力紧张状况,一些人不仅不对过去的投资建设不足有所反思,反而用来论证经济过热。正是这种习惯性的思维方法与逻辑,经常导致错误的经济形势判断,阻碍和打压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正常发展。

  因此,宏观调控应当突出结构调整,防止“一刀切”。在一段时间内,一方面需要严控银行信贷资金投向盲目扩张领域,另一方面又应该尽可能利用闲置下来的剩余人力物力,大力支持短缺部门加快发展。

  1.在严控信贷资金投向盲目扩张领域同时,加大对短缺部门的支持力度

  随着银行信贷资金从盲目扩张领域大量退出,与这部分资金相对应的社会劳动势必需要向其他领域转移。如果这部分社会劳动不能及时实现适当转移,那就必然加重原本存在的就业不足问题,使劳动力闲置浪费现象更加突出。最积极的办法是让现有劳动能够有机会创造有用财富,最理想的方案是将这些劳动尽快转向短缺部门。这就需要从财政金融和产业政策角度,适当加大对短缺部门发展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国社会资金充裕,也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资金闲置现象。把从盲目扩张领域退出的资金用于支持短缺部门,不仅有利于这些部门发展,同时还将由于资金得到有效利用,而相应提高银行的信贷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

  2.短缺部门及可供选用的发展措施

  加大银行对水电和铁路等能源交通部门的信贷支持力度,一项可供选用的政策措施是适当降低这类建设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率。商业银行是国际公认的高风险行业,为此国际清算银行在巴塞尔协议中特别要求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8%,其中银行自己拥有的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水电和铁路显然比银行业安全得多。目前我国规定的水电项目最低资本金比率为25%,铁路为35%。如果将这两类项目的最低自有资本金比率都降低到比银行业还略高一点的5%,那么现在我国只够开发1个水电项目的资本金,就可以用来建成5个同样规模的水电项目;只够建设1条铁路的资本金,就可以用来建成7条同样规模的铁路。

  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城镇人口增加和饮水卫生标准提高,客观上要求城市自来水和污水处理产业加快发展。基于同样的原因,其它市政设施显然也需要进一步加快建设。无论从减轻城市空气污染与节约能源,还是从减少城市交通堵塞的角度考虑,大城市和特大城市都必须优先发展轨道交通。加快地铁和自来水厂等市政设施建设,除适当降低市政设施项目的最低资本金比率外,还可鉴发达国家的普遍作法,允许自来水厂等经营性市政公司通过证券市场发行市政公司债券,允许城市政府发行市政债券,按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筹集立交桥等非经营性与地铁等准经营性市政设施的建设资金。

  在政府的税费收入不能够满足必要的公益事业发展资金需求时,财政可以适当发债。中央政府应当抓住控制银行信贷资金投向盲目扩张领域、社会资金和劳动力可能出现更多剩余的时机,适当增发一些国债,用于加快发展各项社会公益事业,把闲置资金和劳动力引导到对社会有用的方面来,以便减少资金和劳动力的浪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