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醴潭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2006年8月9日
2007-08-18 12:44:54
1.湖南省醴陵至湘潭高速公路项目(简称“醴潭高速公路”)已经交通部批准修建,并已列入湖南省基本建设计划。该项目所需资金由社会融资和国内银行贷款两部分构成。现决定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的实施和完成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湖南省醴潭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现邀请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高速公路施工经验、在设备、人员和资金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施工企业参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的投标。投标人可以对一个或多个合同段进行投标。
3、本项目主线全长72.391Km株洲东连接线4.356Km,本次招标范围为沪瑞国道主干湖南省醴陵至湘潭高速公路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全线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共分为3个合同段,其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及合同段的划分如下:。
JD1K0+046~K26+850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含轮廓标、活动护栏)、隔离带、隔离栅
JD2K26+850~K52+300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含轮廓标、活动护栏)、隔离带、隔离栅
JD3K52+300~K72+72.391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护栏(含轮廓标、活动护栏)、隔离带、隔离
4.本项目工程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5.凡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在最近三年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企业,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投标。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企业,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不允许集团公司、总公司(局)及其子公司各以独立申请人的身份,同时申请同一合同段的投标,否则将导致这些申请人在该合同段的投标申请不通过。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7. 招标人将在2006年 8 月 4日至2006年8 月 8日之间于每日9:00~12:00、15:00~17:00发售招标文件(节假日休息)。投标人购买投标文件时,须持单位介绍信、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及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每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只能开具一次介绍信、一次性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还应缴纳押金现金人民币10000元,向招标人借一套该标段的招标图纸,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一并归还招标图纸。招标人只有在确认投标人退还了完整的招标图纸后,才能退还押金。
招标文件购买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25号五华酒店
8.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考察并召开标前会议。
现场考察时间:2006年8月9日9:00 时
集 合 地 点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戴家岭铁四院一分院内湖南省醴潭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标前会议时间:2006年 8 月9 日14:30 时
地点: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戴家岭铁四院一分院内湖南省醴潭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9.投标文件必须经密封后,于2006年 8 月 31 日15:30时之前送至湖南省长沙市芙蓉中路三段225号五华酒店交由招标人签收,招标人拒绝接收延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出席并签到。
招标人: 湖南省醴潭高速公路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 人 地 址: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戴家岭铁四院一分院内
联系人: 易丹(先生)欧阳继军 (先生)
联系电话:0733-84056730733-8407100
传真:0733-8404688
邮编:4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