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盾构1标、盾构3标施工第二次招标-2006年8月18日

2007-08-18 12:43:18

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已通过“发改投资[2005]2440号”文批复,成都地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业主自行组织对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红花堰站至人民北路站(盾构1标)盾构法区间施工第二次招标、天府广场站至省体育馆站(盾构3标)盾构法区间施工第二次招标、人防工程非标防护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总承包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报名,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内容为成都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红花堰站至人民北路站(盾构1标)盾构法区间施工第二次招标、天府广场站至省体育馆站(盾构3标)盾构法区间施工第二次招标、人防工程非标防护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总承包项目。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及报名条件

1、红花堰站至人民北路站(盾构1标)盾构法区间施工第二次招标

1)、独立法人资格。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资质。组成联合体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成功完成过2公里以上城市地铁盾构法区间施工的业绩。

4)、企业没有不良记录或违约记录。

2、天府广场站至省体育馆站(盾构3标)盾构法区间施工第二次招标

1)、独立法人

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专项资质。组成联合体的设计单位必须具有建设部颁发的甲级设计资质。

3)、投标人必须具有成功完成过2公里以上城市地铁盾构法区间施工的业绩。

4)、企业没有不良记录或违约记录。

3、人防工程非标防护设备设计、制造及安装总承包

1)、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

2)、设计资质要求建筑工程(含人防)甲级,生产要求具有国家人民防空办公室颁发的人防工程防护设备定点生产许可证书。

3)、具有国内地铁1条线以上非标防护设备设计、制造和安装业绩。

4)、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如果投标单位为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则集团公司应出具其为集团公司唯一参加本标段的投标人的授权书,其他子公司不得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购买

时间:2006年8月14日至8月18日,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地点:成都市蜀汉路158号地铁综合楼6楼计划合约部

符合上述条件者,凭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人授权证明书、身份证、业绩证明资料(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资料装订成册),按所述地址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

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时首先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地址:成都市蜀汉路158号地铁综合楼6楼

联系人:刘智(028-87564020),简晓丽(028)87564101、钱亮(028-87564458)

传真:028-8756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