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工公司实行中层干部季度考核暂行办法

2016-05-10 09:25:30

为确保公司实现年度目标管理,客观评价公司中层干部过程履职时效,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推动公司经营、管理、改革,提高生存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经公司党政联系会研究,从今年起,公司实行中层干部季度考核暂行办法。

对中层干部进行季度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依据月度经济责任制指标完成情况,突出工作业绩。考核内容由业绩水平、公司领导评价和职工代表评价三部分组成,其中公司领导、职工代表评价内容包括大局和担当、创新和改革、细严管理、团结协作四个方面。

经营业绩的考核情况主要和各单位的经营主要指标挂钩,包括经济责任制月度考核季度汇总、中层分管工作或分担指标对应年度指标季度分解业绩指标完成情况两部分,作为对中层干部业绩考核的主要组成部分。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对经营业绩完成情况考核进行补充修订,逐步建立、完善和细化。

考核实行量化打分。考核结果分为五个等级,考核成绩优秀者,作为今后提拔晋升、干部交流使用的依据,并作为公司年度评优的重要依据;考核为基本称职者,进行戒勉谈话,限其整改;考核为不称职者,经党政联系会议研究讨论予以降级或免职。

中层干部季度考核暂行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通过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敢于创新、真抓实干的工作氛围,全面实现公司2016年生产经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