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项目京哈高速公路京秦段标志完善工程招标公告

2016-05-18 14:34:43

? 招标编号:ZDHZB-201601161

? 招标编码:CBL_20160517_23259229

? 开标时间:

?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 资金来源: 其它

? 所属地区:河北

? 招标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京哈高速公路京秦段标志完善工程(以下简本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冀交公路[2015]740号文批准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6] 7 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通行费收入,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秦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抽取评审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京哈高速公路京秦段沿线。

2.2建设规模:增设1处“严禁酒后驾驶”标志,13处“严禁乱抛弃物”标志,12处“大型车靠右行驶” 标志,8处 “驾驶时禁用手持电话”标志,12处系“安全带”标志。

2.3计划工期:预计开工日期2016年9月1日,预计工期3个月。

2.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分为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同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一级资质(或原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详见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1名投标人报名投标。

3.5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资质、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和主要人员资历等信息将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进行复核,如投标人的上述信息与系统上填报并发布的相关信息不一致,投标人应及时办理有关更正事宜。对于投标文件评审时未列入系统或投标人上述信息与系统不一致的投标人,不得通过评审。

4.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招标人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以及备选人)在过去一年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5 月 17 日至2016年 5 月 23 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原件、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的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全本复印,逐页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6 月 8 日10时 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6.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身份;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授权代理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经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做出有效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随机抽取入围投标人资格。经公证的身份或授权委托书应当与其投标文件正本内相关原件内容保持一致,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公证书为原件(以上资料招标人留存备查),同时在递交记录表上签字,并留影备查。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按前款规定到场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下载投标资料进行投标。
注:办理电子钥匙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波

电 话:188 0125 5508

邮 箱:zqsdzb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