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公路口岸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6-05-13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513_104981230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其他
所属地区:吉林省集安公路口岸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FYZBDL-JL16-076G
一.招标条件
受集安市人民政府口岸办公室的委托,对集安公路口岸建设项目进行招标代理,该项目已由集安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集发改字(2014)6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地方自筹及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资金来源:地方自筹及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
2.1.2招标范围:集安公路口岸建设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中所含全部内容。
2.1.3招标规模:建筑面积10515.54平方米
2.1.4计划工期:2016年6月22日――2017年6月21日,365日历天
2.2工程建设地点:集安市太王镇下解放村。
2.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联合体。近3年(2013-2015年度)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一名)须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各一名;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均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派出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3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须符合吉建管(2016)1号文件规定。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内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5月1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无行贿犯罪证明、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近3年(2013-2015年度)至少具有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联合体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2000元,图纸押金每套3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年6月6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经理 手机:13146276660
电 话:010-57290520 传真:010-57290520
邮 箱:dcjy200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