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杨克军
手 机:182 1063 0375
开标时间:2016-06-1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其它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334万元
所属地区:河 北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蠡县河龙线至南庄(沈河庄段)公路大修工程已由蠡发改审字[2015]1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工程名称:蠡县河龙线至南庄(沈河庄段)公路大修工程。
2.2建设规模:该项目按四级公路技术标准改建,路基宽6米,路面宽5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2.3建设工期:五个月。
2.4 招标内容:本次招标为本项目路基、路面及其附属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一个合同段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 质;并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可以同时参加投标。
3.3 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正
3.4 具备检察机关对企业、项目经理及法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5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正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联系人:杨 克军
手 机:182 1 063 0375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19日至 2016年5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前来报名的投标人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包括A.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B.资 质正书;C.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正;D. 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F.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正书; G.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正。经初审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6年6月15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克军
手 机:182 1063 0375
邮 箱:liwen232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