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山县公安局石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编号:ZSZFCG2016工字118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516_23223233
开标时间:2016-05-13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投资金额:380万元
所属地区:广西
钟山县公安局石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所属钟山县公安局石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已由钟发改规划[2013]4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钟山县公安局,建设资金来自预算内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钟山县公安局石龙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编号:ZSZFCG2016工字118号
建设地点:钟山县石龙镇大地村东南面。
建设规模:新建总建筑面积约1650平方米,集业务、办案、服务、训练以及后勤等功能为一体的业务技术用房。
合同估算价:人民币约380万元。
要求工期:施工总工期为120日历天,定额工期为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招标范围:土建工程、水电安装及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标段划分:本项目只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报名同时发售招标文件,不报名或报名不通过的单位无投标资格)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 18 日至2016年04月 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 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16年04月18日至2016年04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图纸另计),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5月13日10时00分。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单位投标报名前请先与联系人电话联系获取投标报名表格。
联系人 : 李 岩
手 机 : 182 1110 4500
电 话 : 010 5748 4756
传 真 : 010 5270 6140
E_mail : zbcgly@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