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高峰
电话:185 1821 5364
招标编号:
招标编码:CBL_20160523_2345433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宁夏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国道344线吴忠至灵武段公路工程 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6】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忠市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吴忠市和灵武市境内。
2.2规模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共划分为五个标段,监理共划分二个标段:
施工:
一标段:K0+000-K3+600(包含回乐路500米长,回乐路在K3+480处),共长4.1公里;
二标段:K3+600-K7+000,共长3.4公里;
三标段:K7+000-K11+000,共长4公里;
四标段:K11+000-K12+000(包含大枣铁路分离式立交649米长),共长1公里;
五标段:K12+000-K16+129和滨河大道连接线(实施12米行车道),共主线长4.129公里;冰河大道连接线长1.947公里;
监理:
一标段:对施工一至三标段施工进行监理;
二标段:对施工四至五标段施工进行监理;
2.3招标内容: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一、二、三、五标段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一级)以上资质,四标段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桥梁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监理一、二标段需具备公路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5月23日至 2016年5月27日,每日8时00分至18时00分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上传企业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公路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施工)、公路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监理)、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书》(上述证件需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
报名前与联系人联系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高 峰
手 机:185 1821 5364
邮 箱:zhaobiaobu66@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