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人:杨克军
手 机:182 1063 0375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市政房地产建筑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所属地区:河 南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阳市龙安区西南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第四期已由安发改审办【2015】399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和申请代款,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阳市龙安区西南片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建设工程第四期
2.2项目编号:S2016SG049
2.3项目地点:文明大道与钢一路交叉口东南角
2.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筑面积约938507平方米,投资约241230.95万元
2.4招标范围:第四期图纸中的规划范围,其规划总建筑面积为197077.38㎡,包括地上总建筑面积为151760.85㎡和地下总建筑面积为45316.53㎡;其中,住宅建筑面积129584.01㎡,商业建筑面积16908.36㎡,具体详见图纸。
2.5计划工期:24个月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缺陷责任期:12个月
2.8本工程参照PPP模式,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豫政〔2014〕89号)权责对等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按照 风险由最适宜的一方来承担 的原则,合理分配项目风险,项目建设、维护等商业风险原则上由社会资本承担。中标候选人应在中标公示之日起五日内将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其中包含履约金额)转入河南省龙城创业发展有限公司的账户。该项资金用于项目资本金、期间还款和工程建设等资金,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交纳资金人民币伍仟万元,则取消中标资格且投标保正金不予退还。
3.投标人资格要求联系人:杨 克军
手 机:1 82 1063 0375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 质;具有有效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正及开户许可正;近三年内,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在120000㎡以上的框架或框剪房屋建筑工程(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纪或者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注册正,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正书。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凡符合上述要求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6 年5月23日 2016年5月 27日23时55分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套,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13日9时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杨克军
手 机:182 1063 0375
邮 箱:liwen2325@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