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江口岸联检查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经同发改【2015】15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同江市口岸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同江口岸联检查验业务用房建设项目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7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8计划工期:2016年6月30日至2017年6月30日
2.9质量标准:合格
2.10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资质(含贰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同时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3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公告期内查询)、企业2015年10月—2016年4月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近三年内(2013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每年至少一项、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企业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本项目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参与本次招标所有相关活动。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授权委托人携带相关资料于2016年5月30日至2016年6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刘 小 伟
手 机;13552557629
传 真:010-58977952
邮 箱:liuxiaoweizb@126.com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四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