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崔村镇2016年崔村镇公路大修工程招标

2016-06-02 17:00:52

受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公路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公路管理站关于2016年崔村镇公路大修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崔村镇公路管理站关于2016年崔村镇公路大修工程

项目编号:JM-00003053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工程共包含堂郡路、真顺路、棉辛路、麻峪路、崔西环路在内的五条四级公路。招标范围为上述公路图纸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安保及其他附属工程,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要求达到合格标准。计划施工工期90日历天。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单位需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年检合格,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的规定;2、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受聘于投标人且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或二级临时建造师(含)以上执业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简称B本)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人员;3、中央、军队在京的施工单位和外省市进京的施工单位还应当持有北京市建委注册登记或者审批手续。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5、依据昌财采购[2012]218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采购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与采购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本项目。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等:

预算金额:63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6月01日 09:00至2016年06月0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6月21日 13:30

六、其它补充事宜

潜在投标人可于2016年6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提供相关资料报名。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下载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注:办理电子钥匙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晴 齐女士

手机:18511960830

电话:010-50913150转807 010-56252666

传真:010-56252666

邮箱:18511960830@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