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长伊公路建设工程PPP招标

2016-06-02 17:04:24

一、招标条件

长伊公路(依家屯-伊通镇段)建设工程PPP项目已由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请示,并通过相关审定程序,县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进行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招标人为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现就长伊公路(依家屯-伊通镇段)建设工程PPP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长伊公路起于长伊公路长春与四平交界的依家屯(桩号K44780),与长春境内段衔接,经东尖山村、三家子屯,终点维护九开公路与乌苏大街交汇处(桩号K54550),路线全长9.770公里,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宽度为33.5米,沿途共设置小桥186米/6座;涵洞共15道。其中K44780-K45580段、K53600-K53970段利用现有旧路,其余全部新建。

长伊公路概算投资31109万元,建设期2年,运营期13年。目前,长伊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得吉林省发改委批复,线路选址、土地预审、环评审批已完成,征地拆迁工作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及概算已接近尾声。

(二)招标范围

本项目采用PPP(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方式进行运作。中标人与伊通满族自治县盛达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伊通满族自治县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权四平市伊通满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与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独家的特许经营权,以投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本项目,特许经营期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工程完好、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其指定机构。

(三)特许经营期限

根据《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期限应当根据行业特点、所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需求、项目生命周期、投资回收期等综合因素确定,最长不超过30年。”

依据本项目的特点及政府方的需求,建议本项目的特许经营期为15年(含建设期),特许经营期为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起至特许经营协议生效日第十五(15)个周年之日结束。

(四)招标编号

(五)项目投资:3110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二)投标人须是本项目招标文件购买人。

四、招标文件发售

(一)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6年5月31日至2016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

(二)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收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16年6月22日上午9:00前(北京时间)递交。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采购网发布,投标者须先在我中心网站注册为正式会员并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进行投标工作及下载相关文件。

联系人:徐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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