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道315线莎车至英吉沙段公路工程施工招标

2016-06-03 15:15:01

1.工程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道315线莎车至英吉沙段公路工程

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招标共划分为2个标段

招标范围为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具体内容见下表):

项目名称国道315线莎车至英吉

  沙段公路工程

  标段编号

  SCY-1

  SCY-2

  起讫桩号K2847+970-K2900+000K2900+000-K2947+178公路等级

  长度(km)

  50.030

  二级

  二级

47.178主要工程内容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与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注:本表中的起讫桩号、里程长度等最终以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本项目计划工期为:2016年8月1日开工,2018年9月30日交工,总工期791日历天。

3.招标方式: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4.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相应的资质、财务、业绩和信誉要求,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对投标人的财务、业绩、人员和信誉等其他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可从本公告第7条所述网站进一步了解详细信息。

5.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3日至2016年6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10:00至14:00,15:30至19:30(北京时间,下同)(注: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时间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北京时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新疆乌鲁木齐市黄河路251号)持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已取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各一套购买标书。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需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30日11:3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至11:3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996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新疆经济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延安路1006号

邮编:830049

联系人:张晓群张崇新

电话:(0991)5283016、 5283401

传真:(0991)5283405

行政监督:(0991)5281014

纪检监察:(0991)5281407(交通运输厅)(0991)5283027(交通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新疆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公园北街162号文苑写字楼4楼

联系人:李海涛沙杰

电话:0991-5892313、 18999834760

传真:0991-589231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