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邓州至豫鄂省界高速公路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2]2245号批准建设。邓州至豫鄂省界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以豫交文[2013]653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商业银行,项目出资比例为业主自筹25%、商业银行7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路面工程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主线全长13.093公里,项目位于河南省邓州市境内,项目起自邓州市彭桥镇赵楼东(K0 000),与内邓高速K51 043处相接,路线向西南前进、至邓州市彭桥镇翟庄南(K13 093),与湖北省老宜高速老河口至谷城段高速公路相接,到达本项目终点。主线采用双向4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荷载等级为公路-Ⅰ级,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面宽22.5米,路面工程计划工期15个月。本次招标范围为邓州至豫鄂省界高速公路项目路面工程施工招标,共分为一类1个标段,标段独立招标。其专业类别划分和资质要求见表:
专业类别 资质要求 标段 起讫桩号 里程(Km) 主要工作内容
A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DELM-1 K0 000~K13 093 13.093 标段范围内路面底基层、基层和面层的施工(同时包含停车区、超限站、收费广场的路面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资质证书,近五年(指2011年6月至2016年5月,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承揽过一个类似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同时具备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一级,且在投标人处注册)和有效的交安B类公路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近五年(以交工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至少1个单项合同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新建高速公路路面工程施工,且交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招标项目的1个专业类别投标。一般投标人只允许获得一个中标机会。被交通运输部和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均确定为AA级信用等级或最近三年在公路建设领域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建筑工程鲁班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的投标人,在报名时增加一个中标机会,不重复增加。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信用评价等级被交通运输部或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评为D级(黑名单)的投标人报名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未进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的企业报名投标。
4.报名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2日至2016年6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1时30分和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的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及联系方式(采用WORD文档,包括单位名称、拟投专业类别、联系人姓名、联系人手机号码、固定电话、传真)发送邮箱。
4.2招标文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招标图纸等资料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购买费用一律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且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人应在2016年6月27日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身份证等资料的原件和加盖投标人单位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接受招标人现场查验,逾期不予受理。未按时到场查验视为放弃投标资格,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文件。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6月28日10时00分。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通过电子招投标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6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递交。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下载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苏先生
手机:158 1101 8071
E_mail:suyi9696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