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蛟河至拉法公路改建工程已由蛟河市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交通基本建设专项资金40%,地方自筹资金60%,招标人为蛟河市农村公路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016年 7 月 10 日至2016年 9 月 10 日(62日历日);
2.6 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内累计完成过20公里以上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对应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联系人: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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