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武宁公路宁河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施工招标

2016-06-16 15:31:1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武宁公路宁河段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关于武宁公路宁河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津交发【2015】96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天津市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书》(GL2016007)批准,项目业主为天津市公路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武宁公路宁河段工程,路线大致呈东西走向,起于津榆公路,止于宝坻区东南的宁河宝坻交界。工程起点为K0 000(津榆公路),终点为K3 394(宝坻宁河界),全长

3.394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K0 000至K0 850路面宽度32.5m,
采用双向六车道,K0 850至K3 394路面宽度为25m,采用双向四车道,行车速度:80km/h。本条道路的安全设施设计内容为:交通标志、路面标线及标记、波形梁护栏、轮廓标及其他安全设施。(具体内容详)

2.2计划工期:240日历天(即:2016年9月30日~2017年5月28日)

2.3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主要为本次招标所涉及图纸及清单范围内的的交通安全设施(不含里程碑、公路界碑、百米桩、示警柱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或以上】资质,至少一项一级或以上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2015】5号)文,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验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备选人、项目总工、项目总工备选人)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评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12日至2016年6月16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图纸每套押金100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7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沈腾

手 机 :13681435708

邮 箱 :shenten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