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创建公交都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设计招标

2016-06-16 15:44:02

开标时间:2016-07-05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投资金额:59880万元

所属地区:吉林

1.招标条件长春市创建“公交都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16]2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区两级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本次设计招标划分为四个标段SJ01、SJ02、SJ03、SJ04,具体如下: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按四级公路标准设计
标段

招标内容

SJ01:包括朝阳区道路全长101.50公里;

SJ02:包括宽城区道路全长127.15公里、绿园区道路全长115.10公里、汽开区道路全长25.65公里,总长267.9公里;

SJ03:包括净月道路全长56.55公里、高新区道路全长39.10公里,总长95.65公里;

SJ04:包括经开区道路全长25.05公里、莲花山旅游区道路全长19公里、二道区道路全长38.45公里,总长82.50公里。

2.2 设计周期:签订合同20日内完成。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图预算等;按施工标段编制施工图预算等;设计变更、后续服务、竣工图编制等;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招标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近5年内累计独立完成过100km四级或四级以上公路施工图的设计业绩,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能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 投标人应按《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规定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如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3.5 投标人只能参加1个标段的投标,只能在1个标段中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6月 15 日至2016年6月 21 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11:30时,下午13:00时~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郝 亿(经理)

电 话:010-58977683

传 真: 010-58977952

手 机:15510675816

邮 箱:haoyi0825@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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