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八局电务公司工会采取三项有效措施,确保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有效落实,进一步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抓好组织建设。健全完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设立了公司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项目部设置了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目前,全司建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21个,建制率100%;加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人员队伍建设,坚持培训上岗,不断提高了工作效力。
化解劳资纠纷。定期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活动,联合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进行劳资关系矛盾隐患排查,及时化解劳资纠纷;将劳动法律监督贯穿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确定和调整,使公司在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交纳、最低工资执行、劳动作业时间及加班工资支付、女职工保护特别规定执行等方面进一步规范。
加强法律援助。开展“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月”活动,通过“送法律到项目部、进工班”活动,深入宣传《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引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用工;发挥工会预警信息员作用,及时掌握公司劳动关系状况,做好分析研判工作;强化工会法律援助,在开展劳动法律监督的同时,发现侵害职工权益的情况,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将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