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望谟县2015年景阳新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招标

2016-07-19 15:57: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望谟县2015年景阳新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望谟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望谟县2015年景阳新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望发改字[2015]1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补助及县级财政筹措(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望谟县王母街道办事处平饶村河背组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公租房580套,总建筑面积约43312.06m2(其中:居住用房约34800m2,配套用房约535.68m2,公建约7976.38 m2)。

2.3投资额:约6800万元

2.4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从工程开工之日起计算,至工程竣工验收结束后三个月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的履行合同的企业资质条件。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14 日至 2016 年 8 月 4 日 11:00 时(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报名时间截止至招标结束)网上报名(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

5.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已免费向社会公开,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 年 7 月 14 日至 2016 年 8 月 4 日 11:00 时(不少于五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开始出售)付购买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 5 日 13 时 40 分前。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先注册为会员并获取了电子钥匙后下载详细资料,详情咨询联系人。

联系人:苏先生

手机:158 1101 8071

E_mail:suyi9696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