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顺县妇幼保健院保健业务用房、新建地下停车场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经长发改科教字【2014】543号、平发改字【2015】20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顺县妇幼保健院,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县政府筹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保健业务用房、新建地下停车场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平顺县青羊镇王庄村、兴华西街北侧
建筑规模:保健业务用房3498.34㎡;地下停车场2559.9㎡;辅助用房1400㎡
计划工期:24个月
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房建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如未办理三证合一者,则另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企业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核准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拟担任项目经理的注册执业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证书等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报名。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于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工作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购取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6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后当日内寄送。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与地点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企业首先注册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后方可进行投标。
联系人: 张旭 王经理
移动手机: 18515815829
联系电话:010-57372373 \ 0105737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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