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通许县2016年长智镇通村公路工程招标

2016-08-01 17:27:25

一、招标条件

通许县 2016年长智镇通村公路工程已经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通许县长智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通许县长智镇人民政府委托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

2.1、项目名称:通许县 2016年长智镇通村公路项目

2.2、项目编号:豫通财工程【 2016】 043号

豫通财服务【 2016】 031号

2.3、总投资:约 120万元

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施工工期: 60日历天

监理工期: 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陈小庄村道、老王庄村道建设,全长 1.44公里;

第二标段:对本项目施工全过程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三、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施工标段:

( 1)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段:

( 1)投标人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

( 2)拟派项目总监具有公路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投标人须具有检察院出具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

3.4、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报一个标段。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16年 7 月 28 日至 2016年 8 月 3 日,每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元 /套 ,图纸另售(售后不退)。

4.3、报名所需资料:按照第三项“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提供相应的所有证明文件及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报名时审验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4.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信息: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6年 8 月 19 日下午 15: 0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的 递交

6.1、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 2%的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需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实际到帐为准)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 10%的资信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

6.3、投标保证金与资信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无效。

6.4、投标人持转账凭证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下载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注:办理电子钥匙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晴 齐女士

手机:18511960830

电话:010-50913150转807

电话:010-56252666

邮箱:18511960830@163.com
传真:010-56252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