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翻坝江北高速公路投资人招标

2016-08-10 16:29:38

招标编号:HBZX-201607JT-398001

招标编码:CBL_20160805_25944939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所属地区:湖北

招标人:宜昌市人民政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峡翻坝江北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即:《湖北省省道网规划纲要(2011-2030年)》所列的宜昌太平溪至张家口高速公路)已列入湖北省“十三五”建设计划,并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湖北省人民政府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三峡翻坝江北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有关问题的复函》(鄂政办函[2015]102号)批准本项目采用BOT(基础设施特许权)+EPC(投资、设计、施工、运营一体化)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投资人。本项目招标人为宜昌市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于宜昌市太平溪新港,经沙坪跨乐天溪、过晓峰河,终点在新坪枢纽互通与宜巴高速相接。路线全长35.78km。拟定的路线方案共设:大桥9454/29(m/座)、中桥190/2(m/座)、特长隧道7530/2(m/座)、长隧道2065/1(m/座)、中短隧道2070/6(m/座)。项目主线采用四车道高速公路,设计车速为80km/h,路基宽度为24.5m。项目拟建方案暂定估算总金额为44.59亿元,拟定建设工期3.5年。(以上内容按工可研究报告送审稿编制,仅供参考,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准的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范围为三峡翻坝江北高速公路项目投资人(采用BOT(基础设施特许权)+EPC(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含勘察设计、工程施工)、运营管理、债务偿还、资产管理和项目移交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特许权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满后,按照特许权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依法无偿移交。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均在中国大陆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 投标人注册资本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2015年末总资产10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2015年末净资产达50亿元人民币及以上。若为联合体投标,注册资本、总资产、净资产均为联合体成员合计值)。
3.3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2015年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表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其中,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2015年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3.4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共同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44.59亿元,以相关主管部门核准的为准)的投融资能力。

3.5 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合计资 质和业绩要求见表1-1:

表1-1 最低资 质和业绩要求

标段 最低资 质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FBTZ-1 同时具备: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 质;

2、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 质;

3、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或公路行业(同时具备公路、特长隧道、交通工程三个专业)专业甲级资 质。 同时具备:

1、近5年内具有一个新建高速公路的投资人业绩;

2、近10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个标段50km的新建高速公路的勘察、设计合同;1个单洞长度3000m的新建高速公路隧道的勘察、设计合同。

3、近5年内成功独立完成过:1个单项合同里程20km的新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施工;1个单洞长度3000m新建高速公路隧道工程施工。

3.6 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近三年未被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禁止进入项目所在地的公路建设市场的。

3.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8 如为联合体方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8名,且联合体牵头人应作为项目公司的实际控股方(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出资额占项目公司资本总额应不低于百分之五十一),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联合体协议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4.2投标人注册网员并获得密钥后,请于北京时间2016年 8 月 8 日8:30至2016年 8 月 12 日17:30进行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

4.3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考察和标前会议,如投标人认为需要进入现场考察,考察期间,招标人将予以配合,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它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 10 月 14 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 李 辉

手 机: 13552615722

传 真:010-57257962

邮 箱: 13552615722@163.com

邮 编: 10007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