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与护城河连通工程施工监理招标

2016-09-02 16:29:07

1、招标条件:

新河与护城河连通工程 已由 常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常发改投[2015]2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德市西城新区投资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 新河与护城河连通工程 施工监理 。

2.2建设地点: 高泗路南侧、沅江三桥与芙蓉路之间的沅江北岸地块 。

2.3工程概况: 该项目工程费用为8442万元,项目汇水面积约0.395平方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带截止闸的泵站、屈原公园湖的溢流构筑物。用于护城河补水的泵站、连通渠和生态廊道等。其中高泗渠水面长900米,宽度3.7-7.6米,水域面积6800平方米、景观面积18666平方米、生态滤池面积1750平方米、泵站等配套设施面积共120平方米。(具体以工程规划许可证为准) 。

2.4监理周期: 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经施工阶段至缺陷责任期结束,共计 19 个月 (其中施工准备和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 7 个月,缺陷责任期监理服务期12个月) 。

2.5招标范围:新河与护城河连通工程施工监理。包括①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②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及交通组织的监理。

2.6质量等级: 应达到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技术规范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 。

2.7 招标编号: CDZB(2016) 46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处于有效期);

3.2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监理甲级

资质或综合资质;

3.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 国家 市政 工程专业 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

3.4拟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书;

3.5拟任专业监理员应持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培训合格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员证书;

3.6省外企业拟任本项目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应持有其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无在监工程;

3.7投标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湘建建函【2010】373号文规定和本招标要求配备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

3.8注册证书、岗位资格证书注明的单位名称应与投标人一致;

3.9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10开标时,省内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其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省外企业的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文件和资格审查资料准时参加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出具相关,并由法定代表人对本项目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到场,授权委托人应为拟任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本项目采用开标后资格审查方式。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 2016 年 8 月 31 日~ 2016 年 9 月 7 日 17:00 时(北京时间)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5 00 元 ,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 年 10 月 12 日 9 : 3 0 时(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报名前与下述联系人联系, 获取申请表格办理招标平台电子钥匙。

联系人:田 工

手机:150 1046 2768

邮箱:tianmeng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