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时间:2016-09-21 至 2016-10-14
招标编号:舞财采购【2016】第92号
行业分类:建筑房产物业
省 份:河南
1、 招标条件
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舞钢市尚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舞钢市尚店镇2016年度一事一议道路工程、尚店韩洼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
2、招标编号: 舞财采购【2016】第92号
3、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1项目名称:舞钢市尚店镇2016年度一事一议道路工程、尚店韩洼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项目(二次)
3.2建设地点:舞钢市尚店镇
3.3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3.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5标段划分:2 个标段
第一标段:尚店镇2016一事一议道路工程
第二标段:尚店镇韩洼村水毁道路修复工程
3.6工期:第一标段60日历天, 第二标段60日历天。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承诺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资质要求:具有公路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近三年度财务状况良好,且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真实有效的企业财务报表,网上可查询(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新成立公司以公司成立时间为准)。
4.4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公路或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不得有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网上可查询(网页截图)。
4.5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告知函,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7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在以往实施的项目中没有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该承诺书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4.8投标单位拟任本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部主要人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人员,前述本单位正式人员是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1)、劳动合同必须由投标人与之签订,2)、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关系,五大员网上查询截图及社保(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及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打印页加盖公章及查询途径,提供2016年一月份起近6个月的缴纳证明)。
5、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9月22日至9月28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北京时间,下同,不含双休日)到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图纸另附。
5.3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下述证件原件和按顺序装订成册的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近三年经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和“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1套(依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进一步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豫建【2016】38号规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需提供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企业信息网上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5.4.投标单位投报的所有资料若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直接取消评标资格。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4日上午9时30分。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舞钢市尚店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路先生
联系电话:13837560023
地 址:尚店镇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永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75-8160299
地 址:垭口老政府对面2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