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内容:
(1)深圳地铁3号线交换系统车站设备采用整体委外方式,委外承包商按要求对委外维修范围内的交换设备进行日常检修、故障处理、重大故障(中心级设备)应急处理、设备升级改造、重大节假日或活动保障、与交换专业相关的配合施工,并负责故障备品备件的修复。
(2)3号线交换系统除录音子系统、中心机房交换设备及MEC交换网管之外的所有交换系统设备。包含:
1)全线30个车站、两个主所及中心公园停车场共33个通信设备房内的交换设备(公务电话子系统、专用电话子系统)。
2)所有的公务电话及专用调度电话、乘客服务电话终端共计约2600门(含横岗车辆段及临建培训基地)。
3)各类电话用户线缆共计约51公里。
4)各类电话配线箱/盒共计263个。
(3)、预计开始日期:2016年11月
(4)、预计结束日期:2017年11月
(5)、工 程(项目) 地 点:深圳地铁3号线正线车站、车辆段、停车场及主所
(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且在地铁行业无相关不良记录。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2011年5月1日以来,单项合同金额¥40万元以上的国内通信设备安装调试、维修、维护业绩之一,且具备地铁设备设施安装、整改、维修及维护相关经验。(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投标人应取得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和深圳市中兴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原名:中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针对深圳地铁3号线交换系统设备售后服务项目专项授权书。(证明材料提供授权文件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同一集团公司的母子公司及全资子司或控股公司只允许一家参与报价。
注:(1)投标人提供的证书(证件等)必须在有效期内。
(2)近三年(2013年7月至2016年7月)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将不被接受。
11、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如报名人不为企业法人,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领取招标文件起止时间:2016年9月29日9:00时 至 2016年10月18日17:00时。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2018号深华商业大厦裙楼6楼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