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内容:人防工程设计首先根据人防工程总体规划和当地人防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设计,确定其部位、规模、使用功能和要求,和工程项目设计各阶段同步进行总体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人防防护段范围内的土建设计、人防风水电等专业设计、配合调试安装及验收等,具体如下:
(1)全线地下工程的设防,防护单元划分;
(2)各防护单元的车站出入口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设置;
(3)平战转换内容及出入口、风井临战封堵措施;
(4)清洁式通风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设置;
(5)隧道穿过江河湖的区间两侧车站设置防淹门(兼人防防护密闭隔断门);
(6)各防护单元间的人防防护密闭门隔断门的设置;
(7)牵出线隧道口区间防护密闭门、密闭门的设置;
(8)各种管道穿越防护单元隔墙的防爆波措施;
(9)各种风水电管线穿越防护单元隔墙、密闭墙、临空墙采取的防护、密闭措施;
(10)车站人防土建工程的施工配合及设备专业的加工、安装、调试及验收配合等。
二 竞标人资格要求:
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人防工程设计专业甲级资质,且证书合格、有效;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一级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承接的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工程人防系统设计业绩;
5.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中从业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6.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均应不属于福州市建筑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中从业限制的当事人;
7.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8.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9.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2016 年 10 月11日至 2016 年 10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福州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北京中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4楼的12,13号区域,即4楼131-142窗口)购买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