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大通县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代)以大较少办字( 2016) 50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家扶持人口较少民族发展项目资金,招标人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宝库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宝库乡
2.2建设内容:桥梁建设 3座,长6米,宽4.5米。
2.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投标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持有效的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资质证书及复印件,并在人员、技术力量、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省企业需提供进青登记手续) 等资料的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10月 21日至 10月 25日(节假日,报名需提前联系),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时至17:30时,持以上资料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4.2招标文件售出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经济信息网》和《青海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宝库乡人民政府
报名地址:西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宁市海湖桥北)
联系人:屈女士
电话: 0971― 272759718197121617
招标代理机构:大通诚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大通县桥头镇解放北路518号
邮编:810100
开户银行:工行西宁大通支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2806003209200078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