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儿童福利院综合楼招标

2016-12-21 17:14:55

项目编号:SXHZ14108220161220FS013-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州市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已经由霍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霍发改审批[201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霍州市民政局,建设资金为除上级资金支持外,剩余由霍州市财政自筹解决。项目已经报建且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综合楼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霍州市霍东新区北部;建设综合楼一栋,综合楼建筑面积4168.94㎡,地上4层,建筑高度15.75m,框架结构。

2.2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3总 投 资:约975万元。

2.4招标范围:霍州市儿童福利院综合楼工程施工图纸设计中的地基与基础、主体、普通装修、给排水、暖通、电气安装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12月21日至2016年12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报名,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提供:

4.1 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受托人(必须是派往本工程的建造师)身份证原件;

4.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4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可扫描的复印件;

4.5 工程规费计取标准证书原件(以山西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或者临汾市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站出具的为准);

4.6 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4.7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8 投标人近三年(2013-2015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

4.9拟派往本工程建造师须提供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4.10 拟派往本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提供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须为本单位人员);

4.11 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建造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每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套,并胶装成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12月28日至2017年1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00至11:30,13:3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持单位介绍信购买。

5.2招标文件费300元(叁佰元整)/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6.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西招投标网》、《临汾城建信息网》、《临汾市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网》、《临汾建设工程交易信息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信息发布大厅》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霍州市民政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13835772991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誉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建设西路187号13层

联 系 人:席先生

电 话:18634676001 0357-393698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汾解放西路支行

账 号:1400171615405250204

2016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