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长乐高新技术企业市政道路(东湖路、产业路(含环岛))招标

2017-05-10 14:20:43

长乐高新技术企业市政道路(东湖路、产业路(含环岛))新增路灯变工程 2017年05月10日

招标编号:建友〔2017〕邀招第032号

开标时间:2017-05-22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

(招标编号:建友〔2017〕邀招第032号)

亿创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远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创星电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高新技术企业市政道路(东湖路、产业路(含环岛))新增路灯变工程已由长乐市发展和改革局以长发改基〔2014〕9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长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为:长乐市;

2.2工程建设规模:长乐高新技术企业市政道路(东湖路、产业路(含环岛))新增路灯变工程,预算造价为79.040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长乐高新技术企业市政道路(东湖路、产业路(含环岛))新增路灯变工程施工,包括安装路灯变、开挖管沟埋电缆、制作工井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本工程发包价:711366元;

2.5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

2.6设备材料供应:包工包料,由中标单位(承包方)供应;

2.7工期要求:开工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并验收送电;

2.8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并通过电力等相关部门的专业验收;

2.9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通用资格条件

3.1.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资格的企业法人,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近一年在国内电力工程(截止公告截止日,下同)未发生施工重大人身死亡事故,半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近三个月内未发生一般施工质量事故,六个月内未发生重大施工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特大施工质量事故;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有关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1.3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国内电力工程施工等招投标活动中未发生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无涉及商业贿赂等相关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3.1.4投标人未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的承包人;或者被国家电网公司及福建省电力公司评为不合格承包人,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5投标人未被福建省电力公司列入黑名单,或被列入黑名单但已不在投标限制期内的;

3.1.6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专用资格条件

3.2.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应具备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承装、承修、承试五级或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上述有效证件上的工作单位应与申请人单位名称一致;

3.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的时间:北京时间2017年05月10日至2017年05月16日,每天上午 08 时30分至 11 时30分,下午15 时 00 分至17 时 30 分(节假日除外);出售地点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A座21层)。申请人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上材料(或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清单、控制价及图纸)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方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捌仟元整(¥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05月22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A座21层)。

7.2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拟任项目经理必须到场,委托代理人还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原件,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的单据、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收款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

8.发布公告的媒介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

地址:长乐市航城街道龙门村长莲路长乐富登工艺品公司电力服务公司办公楼4楼,邮编: 350300;

电话:0591-27526311 ;联系人:郑工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55号新华兴联合广场A座21层 ;

邮编: 350001 ;

电话:0591-88319859 ,传真:0591-87836502;

联系人:谭小姐。

监管部门机构名称:国网福建长乐市供电有限公司党群工作部

地点:长乐市首占镇广场路799号

电话:0591-2752613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建行福州上江城分理处

帐 号:3500 1877 7070 5250 0172

开户名称: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