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鳌兴路道路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5-10 16:35:21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031

开标时间:2017-06-02

所属行业:土木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所属地区:福州市

招标编号:榕市市政招201703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鳌兴路道路工程(施工)已由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榕发改审批2016〔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台江区光明港二支河北岸,西起连江中路,东至光明路;

2.2.工程建设规模:路线全长393.53米,本次修建长度为375.159米,规划红线宽度24米,工程费用投资额约738.3047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鳌兴路道路(桩号K0+011.111~K10+393.531),路线全长393.53米,本次修建长度为375.159米,规划红线宽度24米。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路基及软基处理、路面、排水(含污水管、雨水管)、给水、通信排管及电力排管、路灯、交通标志标线、绿化、临时设施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为人民币约7383047元 ;

2.5.工期要求:总工期: 100 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

2.6.标段划分: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有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的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体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投标人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前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采用电子招投标的,其执行的文件为:榕建综〔2009〕43号文、榕建综〔2010〕37号、榕政办〔2010〕19号、榕建招〔2010〕20号、榕建综〔2010〕32号、榕建招2011〕43号 。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9日9时00分至2017年5月15日17时00分通过 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平台(www.fzztb.com) 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另行出售纸质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百宝图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套件V1.0-电子招标文件生成器和投标文件生成器软件 (V4.5.2版本) 打开。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整(¥14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形式。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网址:www.fzztb.org)、福州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平台(www.fzztb.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州市城乡建设发展总公司 ;

办公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德榜路53号1、5、6、7层(福机新苑三区15#楼)

邮编: 350005 ;

电话: 0591-83411697;

联系人:陈工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州市广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螺洲镇杜园路20号海西佰悦城17号楼8层,邮编: 350001

电话:0591-83320580 传真:0591-83320580

联系人:杨斌。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监督部门: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0591-87598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