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连江县敖江第二中心小学新建操场项目(施工)招标

2017-05-25 17:22:30

招标编号:升恒(招)〔2017〕 029-1号

开标时间:2017-06-21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其它

招标代理: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连江县敖江第二中心小学

所属地区:福州市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江县敖江第二中心小学新建操场项目(施工)已由连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连发改基建【2016】8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连江县敖江第二中心小学,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连江县敖江第二中心小学,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连江县敖江镇青塘村、清溪村(按规划要求实施);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建筑面积4112m2,招标控制价为14038822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拟建敖江第二中心小学操场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4112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操场、地下停车位、田径场、篮球场、羽毛球场、小足球场以及围墙大门等附属配套工程,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03882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依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1)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2)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房屋建筑 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规定资质的联合体各方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6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 时 30 分至 11时30 分,下午 14时3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代表处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800 元(包含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图纸等),售后不退。

4.3.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5.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截止至2017年6月21日9:3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指定账户 ;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如果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足时,不足的部分按本条款①的方式补足;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④或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及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公示栏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江县敖江第二中心小学;

地址:连江县敖江第二中心小学校园内;邮编:350500;

电话:13338290978; 联系人:郑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升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东路118号宏扬新城2号楼15层,邮编: 350003 ;

电话:15985777739 ;联系人:王工。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连江县支行;

帐 号:1004 9520 0980 010001。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升恒(招)〔2017〕 029-1号”(可简写),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按规定格式完整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联系电话:0591-26123129)

交易中心名称:连江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二楼

监管部门:连江县住建局

地址:连江县凤城镇文明东路33号建设局大楼二层

监督电话:0591-26123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