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塞区高桥镇魏塔村砂砾道路工程招标公告

2017-07-17 17:35:4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塞区高桥镇魏塔村砂砾道路工程已由塞评审发{2017}8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延安市安塞区农村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高桥镇魏塔村

2.2工程规模:高桥镇魏塔村道路工程内容主要包括:石砌边沟756m³,1-1.5m石拱涵721.71m³,20cm厚天然砂砾面层13300m³等。

2.3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涉及的招标全部内容。

2.5项目总投资:775464元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外省企业入陕需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

3.3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申请人需提供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无行贿犯罪记录。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招标项目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投标人于2017年 7 月 17 日 8 时30分至2017年 7 月 21 日 18 时 00 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有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件、开户银行许可证、有效期内检察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套。地点:延安市百米大道煜华小区五单元5115。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二楼A区交易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延安建设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yaggzyjy.cn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延安市安塞区农村公路管理站

联 系 人:牛浪

电 话:13399218866

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延安市百米大道煜华小区五单元5115

联 系 人:柴琪

电 话:15129115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