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永安乡道路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2017-08-24 15:44:5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安县永安乡道路改造工程已由农安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以采购项目编号[20170822]-0163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农安县永安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地点:农安县永安乡内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17年9月20日,竣工时间:2018年7月31日。

招标范围:永安乡道路改造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质,企业须具备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企业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6】50号)及《关于规范入吉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持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 农安县农安镇德彪街南段一品华城东侧商网28号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图纸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递交

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 年9月13日上午9:00时 ,地点: 华苑宾馆3楼3009会议室(长春市朝阳区卫星路与卫光街交汇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农安县永安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364609778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金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13180994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