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01线太西镇至宁蒙界段公路(K31+412-K35+556)路面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7-08-28 16:09:42

招标编号:A6400000141000739 招标编码:CBL_20170828_38598402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代理:-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资金来源: 国内政府资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道301线太西镇至宁蒙界段公路(K31+412-K35+556)路面改造工程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宁发改审发[2015]438号文件及宁夏交通运输厅以宁交函[2017]40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银行贷款、国家补助和自筹三部分组成,招标人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省道301线太西镇至宁蒙界段公路(K31+412-K35+556)路面改造工程

2.2工程地点:石嘴山市平罗境内

2.3工程概况:省道301线太西镇至宁蒙界段公路(K31+412-K35+556)段,路线起点位于省道301线平罗路段K31+412.838处,与国道109线相交,终点止于省道301线与京藏高速立交处,与目前正在施工的京藏高速改扩建工程立交桥引道相接,全长4.144公里,为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设计速度 60km/h ,路基宽度 15.5m ,沥青混凝土路面。该段公路目前车辙病害严重,为提高路面整体服务水平,本次改造对病害严重的沥青路面进行维修整治。

本项目施工共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内容为路面提升改造等。预计工期:10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对本项目投标,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 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 1个标; 2016年度被宁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AA级(工程项目类别为公路土建)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 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在该网站上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0951-3915750、3915751。办理地点: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大厅。相关费用请自理 。

4.2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17年9月2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报名), 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nxggzyjy.org)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3投标人在网上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时,应按交易平台的提示申请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缴纳帐号由网上电子交易系统自动生成,通过网银缴纳,完成费用缴纳后才视为报名成功。报名是否成功以电子交易系统统计打印的报名缴费名单为准。投标报名截止后,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获取缴纳相关费用的账号,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成功缴纳相关费用后,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809室领取电子版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2000 元,售后不退。交费成功的投标人在项目开标结束后,请携带银行付款票据复印件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401室开具发票,联系人:方会计,联系电话:0951-6076624 。投标人如需要《宁夏高速公路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请自行到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业主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0日9时00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原件,于当日9:00前, 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厅(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B座四楼或五楼,具体开标厅详见四楼和五楼指示屏)。并将上述证件原件及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扫描件提供给招标人进行审查,如递交投标文件时不是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本人或携带上述证件不齐全的,招标人将拒绝接受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宁夏交通运输厅网站(www.nxcd.gov.cn)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上发布。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夏公路建设管理局

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175号809室

邮 编: 750011

联系人: 穆 先生

电 话:0951- 6076763

传 真:0951- 6076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