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广丰区裕丰大道至横山底公路路基路面改建工程,已由广发改字【2016】18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单位为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朱坞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项目投资约367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就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名称:广丰区裕丰大道至横山底公路路基路面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广丰区丰溪街道
工程概况:项目占地1.9883公顷,道路长2.5公里,路基宽8.5米,路面宽7米,公路等级:四级公路,设计速度:30km/h,
工程投资:约367万元;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合格及以上。
计划工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9月,总工期7个月;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量。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以上。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最多数量)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具体数量)各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5、本工程开标后,确定为中标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企业,应持投标单位的组织机关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到检察机关开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前向招标单位备案。对经查询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建造师、或不按规定时间出具《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招标人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三、开标时需要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证书及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可提供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公路专业二级及以上)证书、拟派本工程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必须具备公路专业)和五大员上岗证书、安全员必须提供安全考核证。注册建造师必须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以上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招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8月30日至2017年9月21日(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凭其数字证书CA锁,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饶市)网站(网址http://srggzy.jiangxi.gov.cn/srzbw)按电子招投标有关要求进行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将招标文件资料费在现场解锁时递交,售后不退。)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招标投标网(http://www.jxtb.org.cn)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饶市)网站(网址http://srggzy.jiangxi.gov.cn/srzbw)和广丰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fggzy.cn)上发布。
招标单位:上饶市广丰区丰溪街道朱坞村民委员会
联 系 人:徐先生联系电话:13879327072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芝城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小刘联系电话:13755336607
招标监督机构:上饶市广丰区交通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经办人(签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