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香河县老夏安线凤港减河桥改建工程设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基础【2017】341号文批准建设,核准文号:廊发改招标核【2017】060 号。招标人为项目实施机构香河县交通运输局。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取综合评估法Ⅰ。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对老夏安线凤港减河桥进行拆除新建。新建桥梁全长65m,桥梁宽度为净24m+2*2.5m人行道栏杆(防撞钢护栏),上部结构采用3孔20m预应力混凝土小箱梁,下部结构为柱式墩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本项目估算总投资约为1559.15万元。
2.2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
(1)按照国家、河北省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完成本项目外业调查、施工图设计及伴随的经济服务,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招标所需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技术规范的编制、合理定价工程量清单编制、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直到竣(交)工验收止。
(2)本次设计招标分为1个标段,本项目设计工作。
2.3设计周期要求:自签订合同书之日起20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现场后续服务从工程施工开始至竣工验收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第1名报名。
4、商业信誉及行贿犯罪行为查询
4.1商业信誉良好,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4.2投标人在开标时需递交项目所在地或投标人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告知函中列明申请人单位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12月18日上午8:30至2017年12月22日下午17:00。
5.2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督办公室要求,河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需完成在市场主体系统中报名操作,请各投标人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y.cn)首页“信息动态”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市场主体注册手续,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进行“确认投标”操作。具体操作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y.cn)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5.2招标文件及资料费每套售价500元,投标现场收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9日上午9时,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廊坊市香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hebpr.cn/)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概不负责。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香河县交通运输局
地 址:香河县府前街24号
电 话:0316-8311399
联系人:田洪泽
招标代理:河北大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裕华区谈固南大街裕东小区
邮 编:050800
电 话:0311-85699987、13673168980
传 真:0311-85699987
联系人:于海龙
(本文转自基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