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己由“惠市水务建管 [2017]167 号”文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惠东县。
2.2 计划工期: 8个月。
2.3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楼下水(增光段)整治总长度约为 17.0km,其中,河道清淤总长度约 17.0km,护岸总长度约 6.124km;重建全部冲毁的李屋村水陂,修复部分水毁的新寮村水陂和田坑村水陂,对金竹岗大桥下游水陂进行生态改造;拆除重建鹤田水过路涵一座,新建田坑村过路涵一座;对田坑村桥左岸桥东至田坑村村口段道路进行防洪加高,加高道路段长 100m 等工程。工程总投资约3661.34万元,建安费约 2921.72万元,监理费约 68.6万元。
主要工程任务:整治金竹岗大桥上游 550m至西枝江汇合口段河道,整治河段长度 17.0km。通过清淤、护岸等主要工程措施控制河势、稳定河岸、消除工程隐患,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兼顾改善河流生态环境(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 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以上工程的施工及保修期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具有水利部颁发的丙级以上 (含丙级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资质;
3.3 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近 6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4 拟投入的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均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近 6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3.5 投标人已在广东省水利厅完成信用信息录入审核手续并通过终审;
3.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投入总监近 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报名企业须提交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
3.7 凡在广东省水利厅网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详细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于 2017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7年 12 月 25 日 (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 9:30至 11:30,下午 14:00至 16:00(北京时间,下同 )持报名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天润路 333号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2000元 /份,售后不退 )。 .
4.2 报名资料 ( 第(1)至(7)项装订成册 ,一式二份,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企业资质证书除外 ):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广东省水利厅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材料 (含网址的截图 ); (5) 总监理工程师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 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6)水工建筑专业监理工程师 2人的《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专业:水工建筑 ) 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近 6个月社保证明复印件; (7)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复印件;( 8)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 (原件,一式两份,单独提交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自行进行现场勘查,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惠东县水务工程建设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达安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惠东县平山人民路 21号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西路 103号维多利亚
广场 A塔 20层
联系人:董小姐 联 系 人:黄先生 /刘小姐
电 话: 0752-8827366 电 话: 0752-2533958
(本文来自基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