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5日,记者从深圳市交委获悉,根据《深圳市海上休闲与客运码头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深圳将规划16处海上休闲与客运码头,相关规划方案即日起征求公众意见。
《规划》明确,深圳将分为东、西两大码头区域。其中,西部区域以客运码头、公共游艇和旅游观光为主,兼顾陆岛运输功能;而东部的码头,则以公共游艇、旅游观光和海上休闲为主。在东、西部两大区域,重点打造5个海上休闲和客运码头集中发展区,由西向东依次为大空港发展区、前海发展区、深圳湾发展区、盐田发展区、大鹏半岛发展区。深圳将一共规划建设16处海上休闲和客运码头,包括西部8个、东部8个。一部分满足水上客运功能,另外一部分码头将主要满足旅游观光、海上休闲等功能。
此外,为满足个人游艇停靠需要,深圳还将建设公共游艇码头,在大空港码头、机场码头、大铲湾码头等11处都将规划公共游艇停放区域,占所有码头数量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