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S222线饶平黄冈镇圩段和三百门大桥至海山段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2018-02-08 15:53: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潮州市发展和改革局(潮发改交[2017]103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饶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工程投资估算约 15674 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和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项目路线基本沿旧路走向,分两段进行改造,全长约 12.635 公里,具体如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1.1第一段设计桩号为 K111+480 —K112+750,起点于省道 S222线饶平黄冈上林路口,至南门大桥北岸为终点,长 1.27公里,路基全宽 15米,路面宽 10米,双向 2车道。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 II级,沥青砼路面。

2.1.2第二段设计桩号为 K122+190 —K133+555,长11.365公里:

(1)三百门大桥至笠港桥段长5.24公里,路基全宽 19.5米,路面宽 16.5米,双向 4车道。采用集散型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 I级,设计速度 60km/h,城镇路段 40km/h,水泥混泥土路面。

(2)笠港桥至海山镇段长6.125公里,路基全宽 10米,路面宽 9米,双向 2车道,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公路— II级,设计速度 60km/h,城镇路段 40km/h,水泥混泥土路面。

2.2 标段划分 : 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类,一个合同段。

2.3 招标人控制价为人民币:102280741元(含暂列金额 2923064 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施工企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一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更换。

3.3 投标人最近三年( 2014年度至 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满足以下要求:

(1) 2016 年度的企业净资产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

(2)最近三年( 2014 年度至2016年度)的总营业收入不少于 150000万元人民币;

(3)最近三年( 2014 年度至2016年度)不亏损且最近三年的年平均净利润不少于 1000万元人民币;

(4)2016 年度的 营运 资本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

3.4 近三年来,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在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中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 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项目进行投标。

3.7 投标人在 2013年 1月 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独立累计完成过长度为 10公里或以上的一级或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改造(大修)工程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

3.8 投标人的拟派项目总工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符合附录中的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3.9 投标人没有发生下列任一情形: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近三年来( 2015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经营中没有重大安全生产或质量事故;

(3)没有被国家住建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而且取消相应投标资格(处于有效期内);

(4)近三年来( 2015 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虽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审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5)在最新年度广东省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被评为 D 级,或初次进入且无广东省最新年度信用评价等级的,在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级的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 2月 8日至 2018年 2月 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30时至 11:30时,下午 14:00时至 16:00时 (北京时间,下同 ),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购买招标文件。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必须提供以下( 1)至( 7)资料原件核对,若未提供原件核对或者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申请人的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彩色全本扫描件或彩色全本复印件)

(2) 法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A类)及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3) 项目负责人具有公路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包括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证),并 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B 类证书、年龄不超过 55岁;项目总工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 具有有效的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B类证书、年龄不超过 55岁;路面工程师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测量工程师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质检工程师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5人)具有初级或以上职称、并 具有有效的 交通(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 “ 三类人员 ”C类证书;财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国家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资格证书; 资料员具有路桥相关专业 初级或以上职称 。 (注:上述人员除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5人外,其余人员为一人一岗,全部人员须提供二代身份证及半年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供社保网站登录账号及密码、联系电话,报名时将网上核查。)

(4) 投标人企业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检察院开具的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 由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方为有效 )复印件。

(5) 投标人 最近三年( 2014年度至 2016年度)的 财务状况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的 3.3 款要求 (提供由会计事务所出具的 2014 年度至 2016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6) 投标人在 2013年 1月 1日至投标报名期间,独立累计完成过长度为 10公里或以上的一级或以上公路新建、改(扩)建、改造(大修)工程沥青(或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业绩(施工业绩证明需为“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截图,并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中间交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7) 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gzzb.gd.cn)单独提交。

以上报名资料一式两份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自目录起(含目录,以电脑编制的阿拉伯数字“ 1 ”开始)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每页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4.2 招标文件工本费 150元,施工图纸及其他资料费 20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办理。

4.3 投标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gzzb.gd.cn)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无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申请将不予受理(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3 月 16日 10时 00分 ,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333号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会必须由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广东建设报》及《潮州日报》等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饶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

招标代理: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饶平县黄冈大道中盛园B幢27号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3、505、507号东建大厦东部2层

联 系 人:朱先生

联 系 人:彭工

电 话:0768-8882450

电 话:020-3993898,189262091383

传 真:0768-8863311

传 真:020-39938983

邮 箱: /

邮 箱:71125586@qq.com

邮 编:515700

邮 编:510000

2018年 2 月7日

(本文转自基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