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机电企业应及早采取措施应对欧盟两大“指令”的实施
2007-08-17 03:54:17
欧盟议会和欧盟理事会于2004年8月13日正式启动《关于报废电子电器设备指令》和《关于在电子电器设备中禁止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两项关于电子垃圾的法规,对电器产品的材料、零部件和设计工艺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业内人士指出,这对于国内有关机电企业来说增加了出口难度,对机电产品出口大省广东省的影响尤其严重。
根据欧盟官方公告的指令附件,这两个指令涉及的产品包括10大类、近20万种,几乎涉及所有的电子信息产品:大型家用电器类、小型家用电器类、IT和通信设备、消费产品类、照明设备类、电气电子工具类、玩具休闲及体育设备类、医疗设备类、监控仪器类、自动售货机类。
据海关统计,2004年1-7月广东对欧盟出口145亿美元,增长27%。其中机电产品是广东对欧盟出口的主要产品,出口额达111.5亿美元,增长32.1%,占广东对欧盟出口额的76.9%。该两项指令的实施将对国内尤其是广东产品输欧产生较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四方面:
一是增加企业的出口成本。广东目前出口的电子信息产品中大部分含有6种被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要在两年内寻找到替代品非常困难,即使能够替代,势必要增加产品的成本。其结果是,广东产品要么因无法实现有害物质的替代而退出欧盟市场,要么因产品成本的增加而失去原有的竞争优势。报废电子电气产品在回收、处理方面由生产者支付所有的费用,这必将大幅增加企业的成本,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企业竞争力。
二是可能对整个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两指令”不仅仅只是影响电子信息产品整机制造商,而且涉及到原材料、化工、包装等上下游企业,从一定程度上来说,影响到广东整个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
三是可能引起一系列连锁反映。除了欧盟的“两指令”外,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也在制定类似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果这些国家的法律法规出台并开始实施,无疑会对我国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
一些日本企业如索尼公司也对供货商适时推出了新的技术标准,在SS-00259技术标准中,印刷电器板所含铅以及铅化合物等7种物质实施“即时禁用”,加大了我国出口制造商的压力。
四是企业设备更新成本可能增加。目前国内的家电产品生产线基本是从欧洲或其他发达国家进口的,运行时间已较长。由于欧盟指令对材料、零部件、设计及工艺提出了更高的环保要求,在国内现有产品生产线不能达到要求的情况下,就只有向发达国家再次购进生产线,进行更新换代,而最终利益仍被发达国家获取,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设备投资成本。 与此同时,由于这两项新指令限制的是欧盟以外国家和地区的品牌,而对OEM产品(贴牌产品)不做要求,这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保护了欧盟自己的产业,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利益,而同时又会压制我国企业,使之停留在OEM层面,这对于处于成长期的我国家电企业来说存在较大的负面影响。
但欧盟的两个“指令”并非单独针对我国,短期内对企业可能有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来说,将促使企业加大力度研究新工艺,研发替代品,规范企业管理,使企业获得新的贸易机会。
业内人士认为,国内机电出口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积极应对:首先是加强对欧洲市场的了解,尤其是可以借用欧盟当地的社会资源,通过合作的方式共同承担回收费用,以降低单个企业的成本;其次是加强对原材料的研究和制造设备的研究,过分依赖国际市场的供应,将进一步削弱我国家电制造业的盈利能力;第三是“绿色产品”概念将是消费者的终极需求,制造企业应加强环保产品的开发投入;第四,电子垃圾回收是世界环保的重点内容,我国企业只有树立了正确的环保意识,才能真正与世界同步,在出口领域不至于屡次遭遇“环保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