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标允许水泥生产企业独立参加投标;又允许一个水泥生产企业和一个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2、投标人必须具备生产缓凝水泥能力或水泥供应能力。
3、水泥生产企业年生产能力和年销售量50万吨水泥以上(含50万吨),能生产转窑缓凝PO 32.5等级普通硅酸盐或硅酸盐水泥,并获得国家级认证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或省优产品证书。
贵单位如具备以上资格并有意参与此次招投标,可并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投标代表的有效证件;②单位介绍信;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法定代表人证明;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⑥生产厂家的产品质量认证书;⑦生产厂家会计师事务所2002年审计报告;⑧2001年以来符合投标资格要求的供应合同(复印件);⑨投标人具备以上投标资格的其他证明文件及附件(复印件);⑩省部级以上或权威机构在有效期内的鉴定证书(检验报告)。所有的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04年 9 月 22 日上午9:00~15:30时(北京时间),到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北路天润路459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广东江中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地 址:广东省中山市东升镇坦背连福园小区B区27、29、30号
邮政编码:528412
传 真:0760-8503966
联系电话:0760-8503928
联 系 人:魏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