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市场体系建设司标准处处长李党会发言
2007-08-16 22:16:00
有关二手设备流通技术标准方面的政策及制定时所需注意的问题
李党会:谢谢。其实这个题目是余小梅这边拟定的。我看了一样,尽量按照命题去说。在座的都是工程机械的,制造业的人士,大家对标准肯定应该是相当的熟悉。因为产品标准应该说是制造业的基础。那么现在流通这一块呢,可能跟制造业有所不同,流通领域这几年标准的底子相对比较薄。长时间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体系。那么这几年虽然国务院的重视,流通标准也逐渐提上了日程。
那么2004年国务院召开了改革开放以来的第一次流通工作会议。那么吴仪副总理在流通工作会议上讲要把国内标准贸易的工作纳入到市场中,通过标准的统一促进市场的统一。后来她视察工作的时候也强调了,标准市场商品和秩序的重要。标准是完善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要条件。要求主管部门要加强流通技术标准的工作,完善国家标准体系,并积极制定国家的标准,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发展。可以看到流通化是流通现代化的标准。
作为政府,现在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我们也把流通标准化作为政府一个新型监管方式一个转变的方式。建立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需要新型的监管体。客观的要求政府要转向行为。为了保障安全跟健康的目的,在法规中应该作为技术依据,这是市场经济下标准的一个组合机制,进行市场监管有效的方式。可以把不符合标准,不符合安全的产品排除在市场外。作为我们司我们是市场建设司,我们处是标准处。那么标准处这块,我们的职能,可能涉及到广到一些,一个是流通标准化;我们还有一块是商品交易市场;还有一块可能与在座的工程机械的企业了解,我们有几个特殊的行业,就是拍卖典当,内资融资业务的租赁市场。为什么叫标准处?我们是说明标准的重要性。我们一直把流通标准化作为市场体系建设的一个技术支撑。
现在世贸组织也认为技术标准在保证商品质量、提高市场信任度,包括维护公平竞争、加速商品流通等方面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流通的标准呢,贸易属性,就是区分以前的制造业的产品,贸易属性极大的拓展了标准的范围。服务市场主体和客观的标准是企业的重要要素,作为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如果这个标准的技术支撑作用不能有效的发挥,那么市场规则与法律法规的技术依据那么就不充分了,就要削弱市场监督的力度了,导致市场经济秩序的混乱。这个也是我们做二手设备流通标准的这么一个初衷。
二手设备的流通标准呢,我们是把它作为改进传统二手流通方式,完善流通服务的功能,促进二手流通发展的一个基础。那么近年来,在传统的流通业、发展传统流通业的同时,商务部也在培育新兴的流通方式,我们做了一些尝试。比如我们税务局开展了内资融资租赁的试点,包括对外资融资企业的培育。我们在拍卖业开展了对外开放,鼓励国外专业的拍卖公司进入中国市场。比如说现在的美汉(音),全球最大的二手车的拍卖公司,目前在中国成立了两家外资的合资企业。我不知道今天有没有到来?也有这个意向,全国最大工程机械的拍卖。那么从拍卖业来讲,我们也是做了一些尝试。
再有就是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旧货流通的相关政策,刚才提到二手车的问题,我们在汽车贸易政策方面,包括二手车流通,包括汽车这块,也在体系建设司,我们相关一些二手车的标准也在建。二手车流通目前在汽车流通协会在搞。前一段时间我们已经起草了二手,报废汽车的回收企业规范,我不知道你们莆田(音)看到了没有?这个在行业里面征求完意见,目前在环保局、工商局、公安部也在征求意见,这个标准很快就会出来。
在做上述的探索的同时,我们也发现二手流通市场,一直还是在中国来说,相对国外来说还是发展不起来,有很多的原因。那么这个原因也是多方面的:一方面有信誉的问题,包括我们融资租赁企业,中国的信誉体系没有达到国外的水平。那么最近也在会同外部司,研究商贸企业的信誉规范,这是我们的标准,上周审定了。这个标准规范商贸的流通主体,包括外贸,在经营过程中一个信誉的约束。这是我们在这些方面我们做的一个探索。
还有就是我们整治规范市场秩序办公室,把十几个领域纳入到信誉建设的平台,分管的几个行业、其他司局的行业也要接轨,你说什么也好,有惩戒措施也好,在这个平台今后会有陆续的暴光。我们从05年召开了二手流通的标准话建设。我们除了信誉、包括方式的培育、还有一些我们觉得是在属于技术型的问题,在我们国家很多事情,一说大家觉得法律不够。其实我们真正接触到一些官司,或者一些诉讼来说,我们觉得是技术标准的问题。所以从05年开始我们开始了这项工作。覃会长也出了一些内容,我觉得用起来,慢慢的充实,这是我们的一个想法。
而且05年我们当时提出了ISO,当时也提出来要成立二手标准的工作组。商务部在第一时间我们推荐了中国的主席,最开始比较有希望,加拿大和中国作为ISO,二手工作组的单位。后来我们推荐了陈煜。因为他是老商业,对这块比较了解、对标准比较熟悉,本身也算合资企业。所以比较具有优势,国家的标准委员会的领导也支持我们这块,现在陈煜作为中方的代表在ISO的技术方面,作为专家委员会来开展工作,一会儿他会把ISO讨论,国际最新对二手的有关的动向,跟大家通报一下。因为我们也很关注,我们觉得参加这项工作非常的有意思,说实话我们国家做得不够,在座的合资企业他们了解这个情况,我们接触到的日本和韩国,无偿把人派出去,派到国际组织的秘书处去,无偿的工作,费用由本国出,他要增加韩国和日本人的数量,只有达到一定数量的时候,你才有话语权。现在我们逐渐在做这个工作,要有一个过程。希望下一步产业界的企业,支持这块的工作。这是关于标委会的事。
同时,我们也跟国标委提出来,我们觉得基本上讲,我们这块相对来说是走在前面的。等于国际标准化组织刚刚在做这个事,我们及早介入对于下一步二手市场的发展应该是有好处的。
再有一个就是提出二手系列标准,我现在看了看,你们列了一个文章,说实话比我原先想得好,在座的都是工程机械设备专业的人士,我对这块外行。之所以我们当时有这个想法,05年我们在搞内资的租赁企业的融资试点的时候,我们接触到了一些工程机械的企业,那么在聊到这个的时候,可能感觉到二手市场和厂商的协和这块,需要有一个标准。因为目前的市场大家提到了,市场的经营主体规模小、技术落后,售后跟不上。而且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工程机械的发展速度比较快,在目前已经体会到了中国二手设备的增长速度比较快,在30、40年之内,应该是一个持续增长的状况。
再有由于中国市场的情况,国外大量二手设备的引入,有些是质量有保证的,其中有一部分是一些伪劣品。实际上在我们现在,真正购买二手设备的客户当中,有一部分是我们的中小企业,那么中小企业看重的是设备的实际价值,希望它的性价比很合适,但是我们不知道,他们不一定有鉴别的水平和能力。这是我们立这几个标准的想法。
还有一点我们在了解中,也有人提到过,这个设备进口,我们国家目前还有税,这个税的问题是海关在估价的时候有没有一个流量化的标准?最重要一点我们之所以立这个标准项目,是希望给予厂商积极参与这么一个二手设备的流通市场。现在的企业也有一个自身回收设备的处置问题。我们本身也希望厂商企业介入到二手市场,可以凭借技术力量的优势,能够促进这个产品的增值,然后规范这个市场。包括我们车现在也在逐渐的,鼓励汽车企业进行置换,以旧换新,这个对消费者是有吸引力的。
再有就是大家知道环保的事业,工程机械的发展带来能源消耗的问题,这块我们跟上去,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减轻压力。再有就是希望二手市场更有透明度,增加信息对称性。至于说标准要注意哪些方面?我也说得不是特准确,我想了想觉得要把握几个原则:
一个从大的方面要符合国家“十一五”的循环经济总的思路,同时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我们国家有几个目录,产业发展的目录,包括外商合资鼓励的目录,大家参照一下。以及国务院2005年22号文,关于发展循环经济的若干意见等这一类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法规,我觉得这是我们做标准最重要一点。
第二点,我就想说,要注意和现有的标准的一些衔接问题,那么现有的,因为机械行业是一个很大的行业、也是一个很历史久远的行业,我觉得流通跟机械是很像的,机械本身是一个行业,机械也涉及到方方面面、冶金、化工等等。那么流通也是这样,流通本身是一个行业,实际流通也是涉及到方方面面的。那么这一块呢,我们流通做二手流通的标准,怎么样跟制造业、跟产品的标准有一个衔接?这是我考虑的第二点。
第三点我觉得要在确保劳动、安全和环保的前提下,提高二手设备的资源综合利用的这么一个价值。这是第三个原则。
第四个我觉得在综合国外先进的做法的时候,要充分考虑到我们国家的国情。在提升二手设备经营主体的技术水平的同时,促进二手设备市场的规范。
再有一个就是这个标准,因为它是一个二手设备的流通的标准,那么要体现流通的特点,不能光光是技术指标、还要有流动操作的规程。
我们在拍卖行业也在做,为什么呢?很多官司最后下了以后,大家会体会到我们法律打的是程序,其实法条是一方面,更重要是程序。二手这个流通标准,我们在做的时候有没有一个基础?就是流通的操作规程,我觉得这块是很重要的。你在兼顾各方公平的前提下,有哪几个步骤是必须有的,在整个过程中必须要经历的,我觉得要有这么一个操作规程。
再有一个这个提出来大家讨论,要不要界定一些清楚的定义?我们怎么办?比如说翻新、再制造、包括闲置设备的再销售。我大概这么想想,具体可能还有更专业的东西,这一类在我们这个里面,要不要界定清楚?能不能界定清楚?我觉得这是作为一个题目提出来。因为我是觉得,这几方面不管通过什么途径?最终的目的都是用于消费者、都是用于销售。这一块大家起草组可以考虑的。
还有一个,我想我们这个标准虽然叫“流通标准”,没有涉及到报废,但是在这个标准上可以看出来,哪些是可以流通的?这个就需要你明白它的技术层面、环境层面来考虑了。
还有就是标准的内容里面,要不要涉及?你们现在分产品,产品的关键点、关键的零部件有一些在什么情况下必须是新的?我虽然是外行,但是从消费者保护的角度,可能这块要提出来。
再一个操作上,将来使用操作上,要不要在标准里面有指导,因为产品标准规定技术指标,但是知道在二手设备的用户,不全是专业的人士,我们应该有一个指导。
第九个我觉得这个标准要加强,要做,那么就要做的有可操作性。看了看昨天他们协会请的嘉宾,还是感觉比较有前瞻性,把执法部门的同志请过来了、标准的执法在质监。我们做食品,尝试这个要求,是不是不能卖散装的?我们这块是不是要走这条路?提前让执法部门介入,从今后操作的角度讲,是很有利的,有利于把检验、合格评定、包括以后政府部门的抽检可以协调起来?这是目前对大家提得高的要求。
再有就是二手设备的流通中间,因为现在毕竟在中国市场,这也是一大块,虽然小,但是不能排除将来会有一部分。而且有很多,我看机械设备的公司,实际规模也是很大的,而且对中国的国情了解比较透。这块我觉得可以吸纳进来。
再有一点就是,也是为下一步考虑,为这个标准考虑。我们参加这个融资租赁法、包括物权法的时候,都提到下一步登记问题。目前在中国登记部门涉及的比较多,而且我觉得工程设备一半会儿理清,我觉得一两年之内很困难。有了标准以后,可能做一些登记就好办一些,你要是把厂商、流通中介、包括需求方都吸纳进来的,你下一步做登记的平台就好一些,这是一个建议。
再有就是后续,这个标准最后的后续,可能有一部分是协会要做的事情,可能有一部分是政府要做的事情,我们需要跟商务部协同的工作。这个标准出来,流通的主体、包括厂商流通的主体,按照标准实施的时候,成本本要高于小规模的地方,这个税我们要跟税务局沟通。包括下一步相关的人才的培养,都要考虑的。
总之,这是我想到的,我估计起草组,各位专家参与这个过程中,可能你们早就考虑到了,也有一些我没有想到,大家有好的建议也可以提出来。欢迎大家参与流通的标准化工作、参与二手流通设备标准的修制定工作,感谢大家参与这个工作,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