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调整旧机电设备进口目录
2007-08-17 03:49:21
针对进口旧机电设备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近日国家质检总局调整了旧机电设备进口备案管理目录。由于购置旧机电设备的多是一些中小型企业和民营企业,因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关注备案管理目录,以免进口通关时受阻。
国家质检总局机电处负责人告诉记者,新的旧机电设备进口备案目录有两个大的变化,
一是新目录中的设备绝大多数是“新面孔”,剔除了部分“旧面孔”。我国此前实行的旧机
电设备列入了严管目录,此次的新目录除将旧目录中的30余项予以继续保留外,有100余项
是新增加的。新增加的项目中,主要为旧工程机械及零配件、旧光盘生产设备及配件和旧移
动通信设备编码8426到8431及8474、8479章中58个商品编码。而在旧目录中涉及的旧机动车
辆及零配件,由于属于国家严令进口,此项被调出了新的备案管理目录。二是新目录规定,
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委履行出资职责的企业,进口旧机电产品也须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
国家质检总局机电处负责人提醒欲进口旧机电设备的企业,注意此次国家对旧机电设备
进口备案管理目录的变化,提前做好相关旧设备的进口备案手续,以免进口通关受阻。
记者从国家质检总局了解到,进口旧机电设备在某些方面填补了我国某些生产领域的设
备和技术空白,促进了国民经济和外向型经济的发展,但旧机电设备进口中存在不少问题。
因此,广大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主动与检验检疫部门配合,按新的目录
要求,及时做好进口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