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热轧钢筋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0-09-18 09:39:41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热轧钢筋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采购编号:EEBW2020-055

1.采购条件

1.1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建设资金已落实,工程所需物资(设备)已具备采购条件,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关于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热轧钢筋采购计划请示》(电建计划请示【2020】第4号)实施公开采购,因二次招标流标,现进行公开采购。

1.2采购组织方式

委托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组织集中采购,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对响应人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新宫地区,占地面积共计84993平米,项目东侧为规划槐房北路,南侧为规划京良路东延线,西侧为规划槐房新村五号路,北侧为规划通久路西延线,项目总建筑面积为11151平米,主要包括运用库、联合检修库、工程车库、司乘公寓食堂及浴室、易燃品库、物资总库、综合办公楼、牵引降压混合变电站、轮对及受电弓在线检测库、锅炉房及水泵房、污水处理站及垃圾站、门卫室、雨水泵房及调蓄水池、镟轮库、洗车库、公安派出所等单体。项目建设单位为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中铁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为北京航天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中铁华铁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由北京地铁19号线一期工程土建施工10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9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21年6月30日。

2.2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物资为热轧光圆(带肋)钢筋共一个包件,具体各包件物资名称、规格、质量标准、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状态、收货单位等情况,详见《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公告附件一)。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响应物资生产、经营范围,有三年以上响应物资生产或供应服务经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其经销商。本次采购产品生产商依据北京轨道交通工程2020年度钢筋合格供方建议名录指定河北钢铁集团:唐钢(燕山牌)、承钢(燕山牌)、宣钢(燕山牌)、首钢长治钢铁有限公司(上党牌)、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新兴牌);山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莱钢牌);凌源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菱圆牌)。

3.2许可和认证:采购物资如在生产许可或强制认证范围的,必须提供生厂商有效的行政许可证或强制认证,提供生厂商有效的GB/T19001-2016/ISO9001:2015、GB/T24001-2016/ISO14001:2015、GB/T28001-2016/ISO18001:2015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证书。

3.3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商具备年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带肋)钢筋200万吨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相关规定,除生产设备正常检修外,能按计划排产,确保响应物资规格齐全,货源充足;经销商具备年供应5万吨响应产品资金、服务能力。

3.4财务能力:近二年销售业绩、财务状况良好,经销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年均销售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提供近二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该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等主要财务报表。

3.5质量保证能力:生产商组织机构健全,技术(试验)人员配备合理,生产设施齐全,试验、检验设施齐全,标定合格、有效,重视产品生产过程管控;原材料采购渠道正规,质量有保证,进场检验、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能够有效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进行管控,提供由通过【CMA】、【CNAS】认证国家质量监督机构及相关认证机构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合格、有效型式检验报告或委托检验报告,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保证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经销商采购渠道正规,产品质量有保证,能确保产品质量证明资料随货同行,产品资料的可追溯性。

3.6供货业绩:近三年在大中型铁路、市政、工民建工程业绩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工项目供货业绩,供货业绩单项目供应额不低于1000万元,供货业绩证明资料应包含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结算证明资料等。

3.7履约信用:近三年合同履约(供货)良好,社会信誉良好,提供不低于三个已完项目由买方出具的履约证明资料,履约业绩项目供应额不低于1000万元;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二年内,投标人不存在无故停止供货、不按合同约定调价、结算等行为,不存在因恶意催要货款、骗取合同等行为引起的诉讼或仲裁等无不良行为,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3.8其他要求:具备运输服务能力,提供运输方案、保供措施;履约期间,不对响应人限定响应产品生产商数量,响应人可选择供应多个指定生产商的产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的在同一包件参加谈判。

3.9不接受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及采购人限制交易的响应人。

3.10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响应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响应人,必须在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并于2020年9月23日16:0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参与响应;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采用线上发售采购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响应的潜在响应人应于2020年9月23日16:00时前按要求将填写完整的电子版《响应申请表》及其盖章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单位指定邮箱,并根据拟参于包件售价,采用银行汇款形式足额支付标书费,购买标书费用必须从响应人基本账户支付,标书费用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木樨地支行

联 行 号:3051 0000 1016

帐  号:0101 0141 7002 9205 

汇款时务必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保证汇款单位名称与响应人名称完全一致。汇款完成后,响应人应告知采购代理单位,并将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采购代理单位指定邮箱。

4.3采购代理单位收到汇款信息后赋予潜在响应人下载采购文件权限。

4.4已购买响应文件的潜在响应人无需再次交费,但需告知采购代理人,重新递交响应申请表,重新响应参与谈判。

4.5补遗和答遗文件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发布。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各响应人务必于2020年9月29日上午9:30分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传有效的响应报价、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响应报价、响应文件的视为放弃响应。

5.2各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自主选择是否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响应人请务必于2020年9月29日9时30分至9时23分到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5层会议室(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如有变化以采购组织单位通知为准。

 5.3推荐各响应人选择使用“开标后自动解锁”功能。

6.公告发布媒介

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同时发布采购公告。

7.采购人及采购组织单位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靛厂甲121号

   联 系 人:丁良群、张波

   联系电话:010-8824 6684、13691084898、18502928595

采购代理单位:中铁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西路16号金鑫大厦B座6层618室
   联 系 人:孙东坤、初征           

电 话:010-63979686         

电子邮箱:eebkzzb01@126.com

8.公告附件

   8.1附件一: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8.2附件二:响应申请表。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北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

附件2